2026 年 6 月 15 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(2026—2028 年)》的媒体解读,标题很直白:《内蒙古出台新规:让好物业进得来、差物业出得去》。
选物业,不能「暗箱操作」
过去一些小区存在开发商或「关系户」直接指定物业的情况,服务品质难以保障。新规明确:普通住宅小区选聘前期物业,必须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聘;各盟市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成本核算,引导质价相符、公平竞争,从源头挡住「问题物业」。
退物业,不能「任性跑路」
过去物业干得差、业主想换,流程复杂;也有企业突然撤场,垃圾桶没人清、电梯没人管。新规给退出划了「硬杠杠」,还派了「监督员」:街道、社区全程介入,从资料移交、设施交接、财务结算,每一步都盯着,严防擅自离场、管理真空。
-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(多数普通小区),物业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退出;确需退出的,须经属地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把关,依规有序交接。
- 普通商品房小区,物业主动退出要提前告知,做好过渡衔接,保证基本服务不中断。
- 业主大会依法决定解聘的,按规定办理移交;业主合理诉求要求退出的,由街道社区督促企业依规按程序退出。
- 涉及违法违规的,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业主怎么用这份文件
想换物业,由街道、社区指导先成立业主大会,依法行使解聘权;遇到物业突然撤场或违规退出,直接向属地住建部门、街道投诉。
对规范经营的企业,这套规则其实是保护——它把「劣币驱逐良币」的口子堵上了。进得来、退得出,行业才有正常的优胜劣汰。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